2025年9月,被告A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A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致原告A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A负全责,原告A无责。原告A住院近百天,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被告B,该车未投保交强险。事故后,被告A、B仅垫付小额医疗费,对原告A其余合理损失拒不赔付。
大多数人会以为,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直接按损失要求赔偿就行。但实际上,被告可能会对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提出异议,仅靠责任认定书难以顺利拿到赔偿。网上查到的说法是通过协商解决,但此次被告态度强硬,协商根本走不通。
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的李异胜律师接手后,将问题拆成三个:如何全面固定证据以证明原告损失、怎样精准核算合理赔偿金额、怎样突破驾驶人与车主分离且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难点。之所以这样拆,是因为这三个问题分别对应着胜诉的基础、赔偿的依据和责任的界定,解决好它们是胜诉的关键。
首先要解决证据固定问题。李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系统收集并固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护理证明等关键证据,对伤残等级、损伤参与度、护理期限、营养期等核心事实进行精准固定,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体系,为法院认定损害后果与赔偿责任提供充分依据。
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的突破口就出现了。李律师严格依照《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广西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余项损失逐项依法核算,规范赔偿计算依据与计算方式,剔除不合理诉求,确保原告主张的损失范围合法、项目完整、标准准确。
接着解决责任难点。针对本案驾驶人与车主分离、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关键争议点,李律师精准适用交强险投保义务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明确提出被告B作为车主未履行法定投保义务,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与实际侵权人被告A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该代理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A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被告B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被告A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判决被告A、B共同赔偿原告A各项损失九万余元,被告A单独赔偿原告A交强险限额外医疗相关费用一万余元,案件诉讼费用按责任比例分担,原告核心诉请获法院全面支持。李异胜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处理交通事故等纠纷上经验丰富,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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