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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复议驳回绝望到法院胜诉逆转,律师助力当事人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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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52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任
律所: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610934400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7792948519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超律师执业十余年,主要处理行政法领域事务,特别是涉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领域。具体包括行政处罚纠纷(涉及治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资源与规划等部门)、行政许可或行政强制争议、土地征收与流转、行政复议与行政诉公的全流程代理、企业行政合规及风险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与国家赔偿案件。 从业十余年间,其长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包括多家资源规划部门。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有: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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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杨XX本以为在行政复议被驳回后维权无望,然而最终却成功胜诉。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局面出现了逆转?带着这些疑问,让我们一起探寻背后的故事。
从复议驳回绝望到法院胜诉逆转,律师助力当事人维权成功

杨XX是一位颇具商业头脑的创业者。早些时候,他与西安市XX区某供销社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由供销社提供土地,杨XX出资建设超市配送中心。杨XX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最终完成了配送中心的建设,并顺利开始经营。在一段时间里,配送中心的运营一切正常,杨XX也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然而,平静的局面在2024年5月被打破。西安市XX区某街道办事处,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突然拆除了该配送中心。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杨XX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助。自己辛苦建设并经营的配送中心就这样被拆除,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杨XX在2024年11月向被告西安市XX区XXXX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街道办事处的拆除行为违法。他满心期待能够通过复议获得公正的结果。但被告经过审查后,却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杨XX与拆除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作出了驳回杨XX复议申请的决定书。这一结果让杨XX陷入了绝望,他觉得自己的维权之路似乎走到了尽头。

就在杨XX感到孤立无援的时候,他通过朋友的推荐,了解到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他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杨XX了解到李超律师在行政法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后,决定委托李超律师为自己代理此案。

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优势,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仔细梳理了杨XX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合作协议、实际经营案涉配送中心的相关凭证以及相关案件庭审笔录等。在法庭上,李超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进行了有力的举证和质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被告西安市XX区XXXX作出的案涉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综合全案证据,杨XX与供销社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了案涉配送中心的建设及权益分配事宜,且案涉建筑物未进行产权登记,结合杨XX实际经营案涉配送中心的相关凭证及相关案件庭审笔录,现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杨XX与被拆除建筑物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被告以杨XX与拆除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属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依法撤销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重新作出。

通过这个案件,李超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在遇到行政纠纷时,要及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经营凭证等。同时,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放弃,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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