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这里有三起刑事案件,它们的走向因为一位律师的努力而改变。
余X寻衅滋事罪案:四年抗争终获撤诉
余X是X地区居民,无前科,却在20XX年10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等复杂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事实证据的充分性、构罪要件的符合性以及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上。控方指控的证据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客观证据印证余X实施了指控行为,同时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法情形。
杨龙律师作为余X的辩护律师,在一审阶段,凭着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素养,敏锐地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X有期徒刑一年后,余X不服上诉。杨龙律师深知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此时能发挥重要作用,他积极为上诉做准备。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首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X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时,XX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在再次重审中,杨龙律师结合自己执业至今承办逾800件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X的起诉。
陈某某诈骗罪案:证据不足获不起诉
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指控在参与某小产权商住楼建设过程中,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数额巨大。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凭借在刑事辩护领域丰富的辩护经验,他对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杨龙律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再次对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在2021年2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钟某某盗窃罪案:多情节辩护获不起诉
2022年3月,钟某某盗走两台电动摩托车,次日得知被害人报警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案发后,被盗车辆归还被害人,钟某某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安抚其情绪。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他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明确案件争议焦点。
经分析,杨龙律师认为钟某某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他依据自己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了钟某某具有自首、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这三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杨龙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践行了“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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