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辩护挑战与破局
被告人陆某某伙同他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收购手机、电话卡架设GOIP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导致被害人郑某某被诈骗3.3万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共同犯罪)对陆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陈俊宇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他仔细研究陆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以及相关的情节细节。陈俊宇律师凭借其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逾1000多件案件,其中2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的丰富经验,敏锐地抓住了关键要点。
精准辩护策略奏效
陈俊宇律师精准定位辩护核心,指出陆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陆某某存在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无犯罪获利,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积极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
在与检察机关、法院的沟通中,陈俊宇律师充分阐述陆某某的悔罪表现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推动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凭借他担任杭州市拱墅区民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等职务所积累的丰富沟通经验和专业素养,有效协调各方,为缓刑判决奠定了基础。
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俊宇律师关于从犯、认罪态度好、建议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对于普通人遇到类似的刑事法律问题,陈俊宇律师能凭借其深厚的刑事辩护实务积淀,精准分析案件的关键要点,定位辩护焦点。他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根据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地位、情节等,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同时,他还能利用自己丰富的沟通协调经验,与司法机关积极沟通,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在陆某某诈骗案中,他的专业辩护就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帮助当事人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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