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争议:从开设赌场到赌博罪的博弈
被告人高某租赁场地,提供百家乐赌博网站网址和账号,召集人员进行网络赌博,并与赌客现金结算赌资。该案办案人一直认定高某构成开设赌场罪,经两次补充侦查,流水赌资近40万,量刑五年以上。高某母亲委托张磊律师后,张律师多次往返于哈尔滨至杭州,会见被告人、调取卷宗、研究相关案例。他发现高某在赌博平台购买积分是为了方便自己与亲属朋友进行赌博活动,并非为赌博网站拉拢赌徒、帮助盈利,且是与赌客对赌,并非挣平台返利,认为高某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
艰难辩护:坚持观点终获法院认可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磊律师针对检察官提出的罪名和量刑意见未予以认可,未让被告人做认罪认罚。检察院也未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案件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张磊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尤其是办理经济类刑事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磊律师的意见,将涉案行为定性为赌博罪,对公诉机关所控罪名予以调整,被告人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对于普通人而言,如果遇到类似的刑事法律问题,张磊律师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深耕,能提供有效的帮助。在面对罪名定性不准确和量刑过重的情况时,张律师凭借其与公检法长期的业务往来经验,能够精准研判案件焦点,通过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如递交证据、裁判案例、法学理论等,为当事人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他曾为多位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刑事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服务,能够帮助当事人识别、规避潜在刑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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