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莉律师是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部长、佛山市调解专家等。她执从业十五载,专注婚姻家事细分领域,经手海量家事诉讼与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庭实战与协商谈判经验。在离婚纠纷方面,她能快速调解,为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有多起上亿级家产离婚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擅长争夺子女抚养权、处理抚养费等纠纷;在原配维权/财产追回方面,代理原配起诉追回婚内大额赠与财产,多案全额/高额追回;在婚恋财产纠纷方面,处理“被小三”、恋爱大额赠与返还等案件经验丰富。
下面以一起抚养权争议案为例,详细展现邓晓莉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这起案件中,男女双方结婚后育有一子,因长期分居、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主张男方婚前隐瞒疾病、孩子在老家照料环境不佳,女方已在一线城市买房,要求直接携带孩子,获得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损害赔偿金,并否认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委托邓晓莉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1111071144)应诉,同意离婚,但坚决主张孩子由己方直接抚养,并请求依法分割婚内房产,同时要求女方承担分居期间抚养费及家务补偿。
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女方主张男方婚前隐瞒疾病,可能影响法官对男方抚养能力的判断;其二,女方已在一线城市买房,强调孩子在老家照料环境不佳,试图营造己方抚养更有利的氛围;其三,女方否认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加了财产分割的复杂性。
邓晓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子女最大利益”核心原则全面梳理证据。她固定了孩子自婴幼儿期起长期随男方及祖父母共同生活近5年、已形成稳定成长环境的关键事实;收集孩子在当地就读幼儿园、多次获奖、生活照料稳定、祖辈全力协助抚养的证据;举证男方具备稳定收入、住房条件优越、照料便利,符合长期抚养现状;针对女方提出的“隐瞒疾病、环境不利、损害赔偿”等主张,逐一从法律与事实上进行抗辩;庭审中重点论述孩子已适应现有生活、学习、语言环境,贸然变更对成长明显不利,应优先维持稳定抚养关系。
最终,法院采纳邓晓莉律师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男方(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驳回女方关于抚养权、损害赔偿金的全部诉讼请求,男方核心诉求(抚养权)完全实现,大获全胜。
这起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抚养权纠纷案件,稳定的成长环境是法官裁判的重要考量因素,律师应注重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在面对对方不利主张时,要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进行有力抗辩,维护当事人的声誉和财产权益;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制定诉讼策略,能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成熟的庭审经验和严密的证据组织,有助于法官采纳代理意见,实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邓晓莉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已经负责众多案件,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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