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孙某因购车与某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贷款111,000元,并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然而,孙某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导致逾期。截至2025年12月26日,孙某尚欠本金82,116.96元、利息3,883.04元,合计86,000元。金融机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归还欠款本息,并在其未履行付款义务时,对抵押车辆行使抵押权。孙某委托了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的马洁律师代理此案。马洁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百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马洁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她发现,本案事实清晰,孙某对贷款逾期并无异议,但目前经济状况紧张,难以一次性付清欠款。针对这一情况,马洁律师确立了“以调促和、争取分期、保住车辆”的代理策略。这位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律师,凭借其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开始了一系列行动。
首先,马洁律师在庭前主动与原告代理律师沟通,表明孙某有还款意愿但暂时缺乏一次性清偿能力,争取对方的理解与配合。她深知,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接着,马洁律师协助孙某梳理收入与支出状况,精准测算其还款能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该方案既能满足原告的基本诉求,又在孙某的经济承受范围之内。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马洁律师与原告方进行了多轮协商。她以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积极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孙某于2026年1月至2027年11月,每月20日前支付1,500元;余款51,500元于2027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若孙某任一期未按时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欠款本金、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原告最终取得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总额不得超过以年利率24%为上限计算的金额。若孙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对抵押车辆协议折价或申请拍卖、变卖,并享有优先受偿权;变卖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孙某所有,不足部分由孙某继续清偿。此外,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予收取。马洁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6208202511516246,在此次案件中,她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务实高效的纠纷解决能力,为孙某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往往容易忽略自身的还款能力和利息计算等问题。首先需要冷静分析自身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往往能够获得比判决更为有利的结果。马洁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其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调解技巧和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化解了危机,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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