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洱,房地产交易和茶叶代销领域常出现法律纠纷。在房地产交易中,部分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后续又拒绝履行合同,严重损害购房者权益。而在茶叶代销方面,代销方拖欠货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缴纳定金30000元并支付首付款207240元后,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且不退款。经了解,案涉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李熙律师(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她从《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入手,确认合同的有效性;收集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证明委托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获取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记录签约情况;查询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证实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准备律师费发票,为后续主张费用提供依据。
庭审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李熙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强调认购协议书对二被告均有约束力,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且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为实际损失应获支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在茶叶代销欠款案件中,委托人系茶叶经营个体户,将茶叶存放于另一个体户仓库代销,对方未足额支付茶叶款。2020年4月,对方出具欠条确认尚欠55376元,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约定追偿费用由其承担。还款期限届满后,对方仅支付6000元,剩余49376元拒不支付。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沟通细节,梳理事实脉络,固定关键证据。她仔细核查委托人持有的被告亲笔书写并捺印的《欠条》,明确其中载明的茶叶数量、单价、总欠款金额等核心内容;收集暂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双方交易的背景;准备律师费增值税电子发票,为费用主张提供凭证。
庭审中,被告抗辩欠条系受威胁出具,茶叶单价不合理,且自身无能力一次性支付。李熙律师当庭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无法证实欠条出具时受威胁,欠条合法有效;欠条明确约定单价,被告签字捺印视为认可;被告与实际买受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无关。同时,李熙律师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充分证明案涉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委托人主张的律师费有明确合同约定及实际支出凭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偿还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李熙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办理百余起民事案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律师在收集证据、制定庭审策略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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