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场法定继承纠纷案在法庭开庭审理。当法官询问“武X爷子的遗产范围究竟如何界定”时,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小X认为爷爷生前的两套房应作为遗产分割,而被告1坚称部分房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坐在原告席的彭艳军律师神情专注,准备用证据来厘清这场复杂的遗产纷争。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爷爷武X爷子的遗产范围,特别是两套房产是否属于遗产。小X作为代位继承人,主张爷爷生前的安XX402房和安XX302房(后置换为XX园602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遗产分割。被告1实际控制着爷爷的存款、证券等财产,拒绝配合分割,还辩称安XX302房系其与配偶使用工龄购买,登记在配偶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且已垫付爷爷生前医疗、护理等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
彭艳军律师2013年从事律师工作,就职于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等领域。接案后,彭艳军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相关材料,研究了房产的购买手续、产权登记等情况。他发现,虽然安XX302房及置换后的XX园602房原为武X爷子单位分配,但登记在被告1配偶名下,且购房手续齐全。同时,对于被告1主张的垫付费用,彭艳军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认为这属于子女赡养义务,不应从遗产中扣除。
法院最终认定,安XX302房及置换后的XX园602房和XXX402房均不属于武X爷子遗产,不予分割。遗产范围仅包括武X爷子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账户余额等现金类资产。遗产由被告3、被告1、被告2、小X四人均等分割,被告1主张的垫付费用不予扣除,抚恤金与丧葬费也由四人平均分割。最终判决小X分得现金遗产约147,724.60元,另从被告3处分得398,172.90元,被告1需向小X支付上述款项。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彭艳军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涉及房产继承和借名买房的案件,都会更加注重产权登记和购房手续等细节。在后续的一起类似借名买房纠纷案件中,他凭借对这些细节的把握,快速为当事人理清了房产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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