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赠与纠纷案件正在激烈审理。被告LX的代理人正振振有词地质疑原告YX的诉讼主体资格,并坚称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原告诉请。坐在原告席的沈玉玮律师神色镇定,有条不紊地从文件袋中拿出一份份证据,准备展开有力回击。
这起案件中,原告YX与第三人QX复婚又离婚,婚姻期间QX与被告LX保持婚外情,还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LX购置房屋及装修。原告主张QX出资XX万元购房及支付XX万元装修款,该赠与行为未经其同意,侵害其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被告则全面否认,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赠与行为是否成立及无效、原告主体资格与诉讼时效、返还金额认定上。
沈玉玮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迅速投入工作。首先,他通过举证原告与QX复婚、离婚时间节点,明确赠与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确定原告主体资格合法;针对诉讼时效,提出原告近期才知晓赠与事实,被告未举证原告早已知情,论证时效未过。接着,他紧扣第三人提交的《承诺书》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结合QX陈述和被告庭审矛盾表述,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赠与事实,并主张该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对于返还金额,他结合房屋购买价格、装修成本及现有证据,提出合理主张。庭审中,他就核心问题与被告代理人激烈辩论,逐一驳斥抗辩理由。
最终,法院全面审查后,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赠与行为无效,酌定赠与金额为XX万元,判决被告LX返还原告XX万元,同时对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作出合理分担。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沈玉玮律师在自己的案件笔记中详细记录了这起案件的关键证据和辩论要点。在之后的一起类似婚姻赠与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之前积累的经验,迅速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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