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德州XX公司的负责人满脸焦虑地找到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时,我能感受到他内心的绝望。这家公司辛苦完成了某某府住宅小区车库顶板防水施工工程,却被河北建筑公司拖欠了百万工程款,多次催告都毫无结果,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但我们深入研究后,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第一,虽然有《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工程量确认单,但证据相对薄弱,要证明工程施工及工程款拖欠的核心事实存在一定难度。第二,被告河北建筑公司态度消极,很可能不会积极应诉,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不确定性。第三,时间紧迫,公司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急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面对这些难题,张志来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正是因为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才能想到这一步。他首先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明晰维权诉求,拟定了包含工程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张志来律师围绕合同成立、工程施工、结算确认、欠款事实等核心要点,全面收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专业梳理和整合,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这一举措充分证明了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及被告的违约事实,即便被告缺席庭审,也能让法院对案件事实形成清晰、准确的认定。
在庭审过程中,河北建筑公司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自动放弃了举证、质证和抗辩的法定权利。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说明案涉工程的合同签订、施工履行、结算确认及工程款拖欠的全过程。他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结算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河北建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德州XX公司剩余工程款若干元,并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支付自2023年1月1日起按2022年1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若河北建筑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也由河北建筑公司全额承担。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德州XX公司的负责人激动不已。张志来律师深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领域,熟悉各类建工纠纷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在本案中实现了完全胜诉,为建筑企业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彰显了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办案能力和高效维权水平。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8号金创大厦3层,张志来律师作为该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以及刑事辩护业务战略发展负责人和“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创始人、负责人,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建设工程领域遇到类似的纠纷,不妨联系张志来律师,他将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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