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情感纠纷引发的冲突,可能让一个人的命运发生巨大转折。本案中的上诉人就因与被害人的情感矛盾,陷入了一场刑事诉讼的漩涡,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这对他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这位上诉人在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后,持剪刀捅刺被害人致其轻伤二级。一审的判决让他无法接受,他坚信自己的行为并非故意杀人,于是决定提起上诉。在这个关键时刻,他找到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
王增匀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嘉兴大学法学本科,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同时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
接受委托后,王增匀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首先全面阅卷,固定辩点。凭借8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细致梳理全案卷宗,核查讯问程序、司法鉴定、作案工具、伤情鉴定等关键证据,发现侦查阶段讯问程序、精神病鉴定程序、当事人主观故意认定等存在可辩护空间。
接着,王增匀律师多次会见上诉人,核实事实。他确认上诉人案发时的精神状态、饮酒情况、作案动机及停止侵害的真实原因,固定其无杀人故意、系酒后及精神病发作下实施行为的核心事实。曾经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的经历让他知道,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对于辩护至关重要。
在二审庭审中,王增匀律师提出三大核心辩护意见。一是侦查阶段前两次讯问存在权利告知瑕疵、未醒酒即审讯、疲劳审讯,相关供述应排除;二是上诉人无杀人主观故意,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且系主动停止侵害,构成犯罪中止;三是本案系情感纠纷引发,上诉人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初犯偶犯,应从轻处罚。
针对司法鉴定意见、伤情鉴定、讯问笔录等证据,王增匀律师逐一质证,对鉴定时限、鉴定材料合法性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他始终坚守程序正义底线,严格把控证据准入门槛。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部分程序与事实辩护意见,但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结果没有如上诉人所愿,但王增匀律师全程依法履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辩护权,完整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争议,实现了程序与实体双重辩护。
王增匀律师秉持着“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即便二审未改判,他仍穷尽法律手段,完整呈现案件争议。他的办案心得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办理暴力犯罪案件,辩护需兼顾程序与实体,重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与案发时状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