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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成功追回百万货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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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8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从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6人 执业12年
律所: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920141085604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578168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人身损害等。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上千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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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某电力建设公司(蓝公司)与莆田某建材公司(春公司)签订瓷砖销售合同并支付货款,春公司却未交货。蓝公司委托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冯从福律师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春公司返还货款154034元及利息,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
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成功追回百万货款及利息

福建某电力建设公司(以下简称“蓝公司”)的银行账户转出154034元瓷砖货款时,他们满心期待着工程能顺利推进。然而,对方莆田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春公司”)却始终未交付任何符合合同约定的瓷砖,这让蓝公司陷入了困境,不仅工程进度可能受阻,巨额货款也面临打水漂的风险,公司负责人心急如焚,感到无比绝望。

蓝公司在多次催促无果后,于2022年12月27日向春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在2023年1月5日前交付货物,逾期解除合同,但春公司依旧未履行。无奈之下,蓝公司委托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

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执业以来,深耕福建宁德地区,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其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赢得业界及客户高度认可。

接手案件后,冯从福律师面对繁杂的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律师函等资料,凭借办理千余起案件的经验,迅速从其中梳理出完整证据链。他清晰地认识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春公司向第三人曾X转账141711元(另加税款)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蓝公司的有效还款。

诉讼过程中,春公司辩称其已按照蓝公司指定,将款项141711元退还给第三人曾X(合同指定的接货人),且已开具发票,认为合同已协商解除。但冯从福律师精准定位争议焦点,迅速锁定“原告是否授权第三人收款”这一关键。他通过举证原告从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从未指示被告向第三方账户退款,成功瓦解被告的抗辩。曾经在众多合同纠纷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让他知道,主张表见代理或有权代理举证责任在被告。于是,他要求被告提供原告授权收款的证据,而被告无法提供,法院据此认定无权代理。

在庭审中,根据被告自认“从未交付货物”以及原告实际未收到任何货物的事实,冯从福律师及时将诉讼请求从126314元(扣除已收部分货物价值)变更为全额154034元,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利益。同时,他在起诉时就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被告账户,为后续判决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促使被告在诉讼中无法转移资产。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春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蓝公司货款154034元,并支付自2023年1月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6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04.5元、财产保全费1152元,均由被告负担。

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蓝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他始终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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