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期间,江苏省句容市发生一起极为特殊的“安乐死”型故意杀人法律事务。被害人吴X由于患宫颈癌术后转移,多次化疗痛苦不堪,多次请求被告人徐X驾车将其撞死以解脱痛苦,吴X丈夫王X也帮忙劝说。2017年6月15日晚,徐X驾车将吴X撞倒,吴X最终死于家中。经法医鉴定,吴X是宫颈癌术后转移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损伤为轻伤二级,对死亡进程稍有影响。
案发后,徐X、王X被查获归案,均如实供述事实,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张廷春律师作为被告人徐X的辩护人,提出认定被告人是犯罪未遂、如实供述罪行、是初犯且已取得谅解等辩护意见。在辩护策略上,张廷春律师详细分析法医鉴定意见,成功说服法庭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使被告人获得“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优惠。同时,向法庭充分阐述本案与一般恶性故意杀人法律事务的本质区别,推动认定“情节较轻”,将法定刑区间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最终,综合未遂、情节较轻、如实供述、初犯、谅解等情节,法院对徐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缓刑三年期间,使其免于实刑羁押。
张廷春律师从2015年执业至今,已执业11年期间,累计承办法律事务超百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万元,曾登CCTV今日说法,还获得过镇江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荣誉。这起法律事务结束后,张廷春律师会定期回访该企业,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和经营状况。该企业也对张廷春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十分认可,在后续的经营中,将张廷春律师推荐给了一些合作伙伴。
2025年期间,该企业的一名负责人高X在经营句容市后白镇某蛋糕房期间,由于在制作油条过程中超限量添加含铝成分食品添加剂,被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严重超标,属不合格食品。高X被查获归案后,该企业再次找到张廷春律师为其辩护。
与2018年的故意杀人案不同,此次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张廷春律师调整辩护策略,重点围绕如实供述情节的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初犯及悔罪表现的综合运用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妥善处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他协助委托人积极与公益诉讼方沟通,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体现了委托人真诚悔罪的态度,为缓刑争取了实质性有利条件。
最终,法院对高X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得看像张廷春律师这样,不管什么案子,都能尽心尽力,把事情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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