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一份《教育咨询服务合同》静静躺在桌上,它见证了原告李XX学历提升梦的破碎,也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证据。李XX本想通过提升学历改变现状,却遭遇了一场“挂读拿证”的骗局。
霍新丹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曾在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工作4年,深度参与1000+民事案件审理,对北京地区法院的审判要点、裁判思路、证据认定标准有着深刻且精准的把握。后续又担任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年,熟稔北京房屋买卖、租赁全流程及核心法律风险把控节点。执业以来,她处理合同纠纷案件超30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50件,胜诉率超95%。
当李XX委托霍新丹律师时,案件情况并不乐观。XX公司承诺的“挂读”服务,通过不正当途径规避正常的研究生招生、培养、考试流程,这一行为违背了国家教育管理制度和公序良俗。霍新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判断案件关键在于合同效力的认定。她制定了“以合同无效为核心、以证据闭环为支撑、聚焦服务费全额返还”的维权策略。
在证据收集方面,霍新丹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整理各类证据。核心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及电话录音,其中黄XX明确表述“挂读即不用到校上课,公司操作学分考试记录”,直接证实XX公司的服务模式存在违规性。结合《教育咨询服务合同》中“确保取得学信网可查证书”的承诺,形成“违规承诺+合同约定”的双重证据,印证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和教育管理规定,具备无效事由。同时,整合银行支付记录,证实李XX已按约支付第一期服务费;补充沟通记录,显示XX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还提交《法律服务代理合同》、律师费付款凭证及发票,证实李XX为本案诉讼支出律师费。
庭审中,因被告XX公司缺席审理,霍新丹律师重点围绕证据呈现与法律适用展开。她详细阐述案件全过程,结合证据逐一佐证。援引《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指出XX公司的行为扰乱国家教育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涉合同应属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要求XX公司返还服务费。针对资金占用损失及律师费,她强调李XX无过错,但也尊重法院基于“双方均有过错”的可能认定,保持诉求主张的合理性与灵活性。
最终,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霍新丹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北京XX公司退还原告李XX服务费。虽然资金占用损失及律师费未获支持,但成功帮李XX避免了“既未拿到证书,又损失钱款”的双重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霍新丹律师始终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核心,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对北京司法环境的深度适配,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在这个案件中,她用专业和智慧,为李XX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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