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许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刘昊东律师时,刘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许先生交付了50万诚意金用于获取XX福城A类金卡会员卡,本想着能享受选铺优惠,可没想到所预购的商铺因建设手续问题一直未能开工建设。在要求退还诚意金及利息时,一审判决却在利息起算时间和利率认定上出现偏差,这让许先生的合法权益面临受损的风险。
刘昊东律师,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优秀党员律师。他拥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法学本科,还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自2019年3月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定金合同纠纷。但刘律师连夜梳理后,发现两个致命点:第一,一审法院将许先生支付50万诚意金购买会员卡与承租商铺事宜混淆,错误认定利息起算时间;第二,一审法院忽视了双方在《XX福城VIP会员资格申请书》中对利息的明确约定,导致利息利率认定不清。
面对这样的困境,刘律师制定了明确的应对策略。首先,他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XX福城VIP会员资格申请书》,明确其中关于利息的约定是关键证据。正是因为刘律师拥有多年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和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才能敏锐地抓住这个关键突破口。其次,刘律师指导许先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许先生一直向XX公司主张权利,XX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严重侵害了许先生的合法权利。
在二审过程中,刘律师凭借清晰的庭审逻辑和精准的抗辩思路,向法庭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他指出,根据合同约定,XX公司应于交款6个月后即20XX年X月XX日退还许先生诚意金,并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观点,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内蒙古XX福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500000XX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向许先生支付从20XX年X月X0日起的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许先生对最终的结果非常满意,他感慨地说:原本以为一审判决就这样定了,没想到刘律师这么专业,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刘昊东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专业的诉讼能力与高效的办案风格,切实为客户减损止损、实现合法诉求。他的成功案例,也为更多面临类似纠纷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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