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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律师助力女方获抚养权及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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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14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丽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120171151190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06034479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从执业至今已办理上百案件,特别是在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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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林XX与江甲X同居生育非婚生子后分开,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无果。林XX委托吴丽玉律师起诉,请求抚养孩子并让江甲X支付抚养费。江甲X经公告送达未到庭,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林XX抚养,江甲X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保障了林XX及孩子权益。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律师助力女方获抚养权及抚养费

同居关系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子女抚养问题尤为突出。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典型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林XX与江甲X本是小学同学,2021年两人恋爱并同居,2024年生育了非婚生子林XX。然而,两人后来因家庭矛盾分开,且未办理结婚登记。孩子自出生后一直由林XX独自照顾,而江甲X长期在外地工作,对孩子极少过问。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林XX决定委托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吴丽玉律师有着9年的执业经验,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擅长婚姻家庭等多领域法律事务。执业以来,她秉持“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执业理念,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

吴丽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首先,她全面收集核心证据,如出生医学证明、林XX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相关佐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是因为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直接决定案件胜负。吴律师深知这一点,通过精心收集证据,明确了非婚生子的身份信息、双方同居事实及孩子长期由林XX抚养的现状,弥补了被告缺席质证可能带来的举证风险,为抚养权抚养费主张提供了坚实的事实支撑。

其次,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法律规定。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规定,重点论证“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以及江甲X作为生父应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确保诉讼主张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在主张抚养费方面,吴律师兼顾子女权益与当事人诉求。她结合非婚生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协助林XX主张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同时,考虑到江甲X收入情况无法核实的客观事实,做好了充分预案,以确保即便法院酌情调整抚养费,也能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需求。

案件审理中,江甲X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放弃了举证质证及抗辩权利。吴丽玉律师规范整理证据材料,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诉讼请求,配合法院完成庭审程序,确保法院能够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公正判决,避免因被告缺席导致案件审理拖延或当事人权益受损。

最终,法院认定非婚生子林XX现刚满2周岁,年龄尚小,且长期与林XX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由林XX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故支持林XX关于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因林XX未举证证明江甲X的收入情况,法院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及江甲X的负担能力,酌定江甲X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判决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江甲X负担,驳回林XX的不合理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生父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吴丽玉律师提醒,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注重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不仅维护了林XX的合法权益,更重点保障了非婚生子的健康成长权利,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充分保护,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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