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类轻微案件的侦查阶段,时间窗口极为关键。”张卫平律师的这句话,在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2025年6月10日,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张卫平律师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后,判断该案情节显著轻微。他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论证郭某某的行为不符合犯罪特征。最终,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案。张卫平律师凭借对“黄金救援期”的精准把握,让郭某某避免了被移送审查起诉。
张卫平律师常说“审前辩护”和“黄金救援期”在轻微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在彭某某诈骗案中,他再次将这一理念贯彻到行动中。2015-2017年,彭某某谎称能帮他人办理小学学位,收取费用后拒不退还。案发后,张卫平律师指导彭某某家属在侦查阶段主动联系全部被害人,全额退还所骗款项。他系统整合“初犯、偶犯、坦白、全额退赔、部分谅解”等从轻情节,为法庭提供了充分的从轻裁判依据。虽然“减轻处罚”意见未被采纳,但为彭某某争取到了法定刑内的较轻刑罚,实现了有效辩护。
张卫平律师深知在案件办理中,及时抓住时机、充分利用关键时期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中,他指导王某某亲属在起诉前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足额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他深度挖掘从轻情节组合,精准反驳公诉意见,最终王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张卫平律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他的理念,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他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执业8年来承办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网可查,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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