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中包括的内容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遗嘱内容通常包含以下方面。首先是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明确遗产由谁继承或接受遗赠。其次要列明遗产的范围,详细说明遗嘱人拥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再者,应规定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得财产的分配份额,确保分配清晰。同时,可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义务,比如要求照顾特定人员等。另外,遗嘱中要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遗嘱的执行事宜。还可以注明遗嘱的制作日期,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效力顺序等。遗嘱内容应表述清晰、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订立后如何变更或撤销
遗嘱人可依自己意愿变更或撤销遗嘱。变更或撤销方式有明示和推定两种。
明示方式即遗嘱人明确表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需按原遗嘱设立方式和程序进行。如原遗嘱是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时需再经公证机关办理。
推定方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遗嘱人立新遗嘱且内容与原遗嘱冲突,以新遗嘱为准,视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二是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悖,使遗嘱处分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视为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三、遗嘱变更或撤销后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遗嘱变更或撤销后,其法律效力按如下规则认定:
一是立新废旧,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是明示撤销或变更,遗嘱人以书面声明对原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声明需符合遗嘱法定形式才有效。三是行为推定撤销或变更,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意思表示相反,使遗嘱处分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销或变更。被变更或撤销部分不再具法律效力,未变更或撤销部分仍有效。
在了解依据《民法典》遗嘱内容通常包含的方面后,还有一些相关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设立后能否变更或撤销?答案是可以的,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还有若有多份遗嘱,其效力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您在遗嘱设立、变更、效力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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