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正悄然展开。2022年,浙江宁波市某表面处理相关企业负责人将车间出租给个人合伙经营方,该合伙经营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借用出租方相关证照从事经营活动,还擅自改变废气处理工艺、违规使用危化品硫化钠作为处理酸性废气原辅料。出租方作为企业负责人,未尽到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未及时发现承租方的违规操作行为。最终导致车间员工在投料作业时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多名人员先后因硫化氢气体中毒死亡。
王莉萍律师自2016年起执业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市。此次她接受了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王莉萍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核实案件细节。
王莉萍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深耕于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各类合同诉讼案件。在处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时,她的丰富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庭审过程中,王莉萍律师针对本案事实与法律适用提出专业辩护意见。她指出,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后,主动到指定地点投案,并如实供述自身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向被害人近亲属进行经济赔偿,已取得所有被害人近亲属的书面谅解,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王莉萍律师是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税盟认证讲师,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甬税无忧团队负责人。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她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王莉萍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考虑到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且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定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莉萍律师的当事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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