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直以为借钱给熟人是件靠谱的事,没想到却让当事人陷入了无尽的焦虑。去年,被告A找到当事人,说要资金周转,向当事人借18万。当事人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没多想就答应了。当事人们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一年,月利率1.5%,还约定逾期支付利息五日以上当事人就可以主张借款提前到期,逾期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被告A还以他名下已抵押给当事人的房产提供余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被告B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借条上签了字。
当事人按约把18万转给了被告A,可没想到,他只支付了首月利息,之后就没了动静。当事人多次催他还钱,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当事人当时又气又急,觉得自己太傻了,怎么就轻易把钱借出去了。当事人尝试自己和他沟通,甚至还找了共同的朋友帮忙说情,但都没有用。当事人以为只要当事人态度好点,他总会还钱的,现在看来,当事人真是太天真了。
在当事人走投无路的时候,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黄蓉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是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及公司与商事部委员。她在民商事诉讼等多个专业领域都有深入研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胜诉率很高。而且她研发的法律产品在2023扬州企业合规法律产品最佳实践大赛中荣获金奖,还入选了扬州市邗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当事人觉得她很靠谱,就决定和她面谈。面谈时,黄蓉律师认真地听当事人讲述事情的经过,然后冷静地分析了当事人的情况,她那专业又自信的态度让当事人瞬间觉得有了希望。
黄蓉律师接手当事人的案子后,做了一系列关键的动作。她首先让当事人把《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条、抵押登记证明、催款记录等证据都收集整理好,固定了被告A逾期支付利息的违约事实,为当事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她还重点核查了余额抵押登记的合法性,向法院明确了余额抵押的担保范围及受偿顺序,确保当事人在抵押房产的剩余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对于合同约定的利息和逾期利息标准,黄蓉律师提前进行了法律审查。她发现约定的逾期利息标准超过了年利率24%,于是主动调整为年利率24%,明确了借期内与逾期后的利息计算标准。这样既避免了因约定过高被法院驳回,又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在律师费和保证责任的主张方面,黄蓉律师依据合同约定及律师费发票,充分论证了律师费应由违约方承担的合法性。她还清晰地阐述了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范围及实现顺序,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B对抵押权未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当事人的核心诉讼请求。被告A实际借款本金按17万七千余元认定,未按约定支付后续利息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主张借款提前到期。双方约定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借期内仍按年利率18%计算。律师费符合收费标准,由被告A承担。当事人对抵押房产余额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B对抵押权实现后未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开始,当事人只想着能拿回本金就不错了,根本不敢奢望能拿到这么多利息和让被告承担律师费。黄蓉律师帮当事人算出了应得的款项,最终的判决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真的很感谢黄蓉律师,是她用专业和负责帮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以后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一定还找黄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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