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车出门,结果遭遇了一场单方交通事故,车子和道路隔离石墩都损坏了。当时当事人就慌了,毕竟车是当事人重要的财产,这一撞不知道要损失多少钱。交警很快出具了事故证明,认定了事故经过。当事人想着当事人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而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理赔应该没问题。
可当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说评估报告数额过高,部分配件无需更换,还说诉讼费、评估费属间接损失,不应由他们承担。当事人一下子就焦虑起来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事人尝试和保险公司协商,希望他们能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他们态度强硬,根本不愿意妥协。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可能是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了,也许真的是评估报告有问题。
在当事人无助的时候,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的李伟玲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李伟玲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实务经验,主要擅长民商事与刑事领域,办理过大量像当事人这种交通事故索赔的案件,胜诉率挺高的,还获得过不少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当事人决定去和她面谈一下。
见到李伟玲律师后,她认真地听当事人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坚定地说:您放心,您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们一定会全力维护。”她的这句话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
李伟玲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首先,她让当事人把所有和事故相关的文件,包括交警的事故证明、车辆维修的发票、评估报告等都整理好。然后,她及时申请了司法鉴定,通过鉴定程序固定了车辆维修费用161799元的客观依据。在准备证据的过程中,李伟玲律师非常严谨,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她还指导当事人收集了施救费600元的正规发票,作为索赔的有力证据。
在庭审中,李伟玲律师充分发挥了她的专业能力。她准确把握《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关于鉴定费属于为查明保险事故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的规定,据理力争,成功使法院认定鉴定费9700元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她的辩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让当事人对胜诉充满了信心。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结论,认定当事人的总损失为172099元,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限额内全额赔偿当事人各项损失共计17209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870.99元。
一开始,当事人自己都没抱太大希望,觉得能赔一部分就不错了。保险公司最初根本不愿意全额赔偿,而当事人自己预期能拿到10万左右就心满意足了。没想到,李伟玲律师帮当事人算出了应得的赔偿金额,还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让当事人全额获赔。这真的超出了当事人的想象,李伟玲律师真的太厉害了。
通过这次经历,当事人深刻体会到了专业律师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李伟玲律师的帮助,当事人可能就拿不到应有的赔偿。当事人非常感谢李伟玲律师,也感谢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是他们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李伟玲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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