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个让人意外的结果,在一个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中,一审判决邹X还款且刘XX连带,可二审却完全反转,邹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回到2019年,毛X某委托邹X帮忙非法兑换韩币,按邹X指示把钱转入刘XX个人账户。兑换失败后,刘XX出具欠条承诺还款,但没足额履行。毛X某起诉,一审判决合同无效,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上诉,委托了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的杨海娇律师代理二审。
杨律师经过仔细研究,提出了核心上诉观点。她指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XX收取、支配,邹X未获益;刘XX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X并非债务人;邹X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还混淆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二审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进行审理,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杨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刘XX独自返还毛X某费用,邹X不担责,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刘XX负担。
再说说抚养费纠纷一审案。原告王XX是被告王XX与法定代理人黄XX的非婚生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可后来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男方就停止支付抚养费。202x年3月,女方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拖欠抚养费。男方委托杨海娇律师应诉。杨律师核实男方已为孩子购买保险并将理赔款交付女方,详细审查孩子实际生活、医疗支出,核对原告诉请金额合理性。她提出探视权与抚养费关联履行的调解思路,降低男方支付压力。最后经过调解,被告一次性支付19年9月到25年4月抚养费仅5000元,远低于原告诉请的55000元,自25年5月起,每月支付85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还明确了男方合法探视权。
还有王X涉嫌诈骗罪案。201x年至202x年,王X加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负责统计上下分、管理客服等工作。公诉机关认定其参与境外诈骗窝点工作超30日,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王X有主动投案、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案发时怀孕且育有年幼子女需抚养、社区矫正评估符合缓刑条件等多重特殊情节。王X委托杨海娇律师担任辩护人,杨律师围绕这些核心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王X成为十名被告人中唯一获得缓刑的。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张XX是保险公司业务员,投保后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无驾驶证、行驶证为由拒绝赔付。张XX委托杨海娇律师代为出庭辩护。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同时驳回原告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担。
杨海娇律师在执业的6年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她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无论是合同纠纷中精准的上诉观点,还是抚养费纠纷里合理的调解思路,亦或是诈骗案中有效的缓刑辩护,都展现了她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切实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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