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曾发生一起引人关注的境外裸聊敲诈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参与该集团针对境内多名被害人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同时集团还存在窃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被告人虽主动投案,但初期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从严惩处。
在这类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轻易参与此类看似“来钱快”的犯罪活动。很多人受利益诱惑,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违法性,以为只是小打小闹,却不知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其二,在投案后不及时如实供述。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隐瞒部分事实来减轻罪责,却不知这反而会错失从轻处罚的机会。
处理这起案件的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王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温州。他毕业于嘉兴大学法学本科,是律所合伙人、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8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0余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600余件,还曾担任多家企业、政府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确认被告人仅提供作案手机卡、负责巡视与发放工资,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接着,他细致阅卷核对证据,固定了被告人从犯地位、自愿认罪认罚、同案人员已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关键量刑情节。针对被告人自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的情况,王律师引导其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罪行,协助签署《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争取从宽处理。庭审中,王律师围绕从犯、认罪认罚、涉案作用较小等核心要点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从犯,结合其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同时判令共同退赔违法所得。
王增匀律师秉持“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优先考虑通过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等方式进行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但在必要时,也会精准运用法律进行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像这起案件,即使当事人存在投案未如实供述的瑕疵,也能通过后续的认罪悔罪和律师的有效辩护,弥补不足,实现合理量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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