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车票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票务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公共交通的有序运行带来了负面影响。对于涉案的当事人而言,一旦被认定有罪,将面临刑事处罚,这不仅会给他们的个人名誉带来污点,还会对其家庭和未来的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
李XX和李XX这两位来自四川的农民,原本为了生计,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9日期间,做起了倒卖车票的营生。他们通过分工合作,李XX在福州收集旅客身份信息并收取“手续费”,李XX在重庆负责订票,共同高价倒卖了48张福州至重庆北、达州、渠县的火车票,票面数额达12147元。2014年1月,二人先后被抓获,面临着法律的制裁。面对这样的指控,他们感到无比绝望,他们只是为了多挣点钱,却没想到会触犯法律,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家庭也因此陷入了困境。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确凿,二人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要为他们争取从轻处罚并非易事。
就在他们感到绝望的时候,苏湖城律师介入了此案。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千件,在重特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以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细分类型上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19年,他还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苏湖城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刑事案件的经验,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注意到,李XX和李X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表现。曾经办理众多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如实供述罪行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的。于是,他在辩护过程中,着重强调了这一点。他向法庭提出,被告人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条件。
在庭审过程中,苏湖城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从轻处罚的理由。他的专业和执着给法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法院采纳了苏湖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李XX、李X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XX、李XX犯倒卖车票罪,均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苏湖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结果。苏湖城律师始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耕耘,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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