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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胜诉,为当事人挽回工程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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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9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童彬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31054986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32286904
代表案例:53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银行金融业务,以团队化方式办理案件和项目,所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撤案、减轻处罚等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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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张XX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人,遭遇被告中国XX公司拖欠工程款的困境。接手本案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童彬超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最终帮助原告获得被告支付的工程款500526.79元及逾期利息。
建设工程纠纷胜诉,为当事人挽回工程款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商业活动中并不少见,这类纠纷一旦发生,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对于承包人来说,辛苦完成工程却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可能会导致资金链断裂,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张XX就是这样一位遭遇困境的当事人。他作为被告中国XX公司山东XX项目部管道安装工程的承包人,从2014年2月开始施工,到11月施工结束并交付工程。然而,被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人工资,张XX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只得自行垫付。工程交付后,被告一直拖欠张XX垫付的工人工资,虽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这让张XX陷入了绝望,自己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却面临着血本无归的局面。

这个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双方对于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存在争议,合同约定的是暂定价格,但对于如何调整并未达成一致。而且,在施工过程中,被告负责人更换,对工程款的计算方式产生了不同的说法。同时,在证据方面,双方对考勤表、工资表、借据等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存在分歧,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在张XX感到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童彬超律师。童彬超律师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金融保险业务,同时也具备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丰富经验。

童彬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他首先对合同进行了仔细的研究。他注意到合同中虽然约定的是暂定价格,但明确了价格包含的各项费用,包括员工薪酬等。这为后续的辩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曾经处理大量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证据在这类案件中至关重要。他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对张XX提供的考勤表、借据、短信记录等进行了分析和筛选,同时也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庭审过程中,童彬超律师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被告支付的工人工资是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形式,原告主张被告口头答复按成本结算虽无证据证明,但被告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于鉴定问题,他强调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因双方未提供全部资料导致鉴定退案,应各自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支付原告张XX工程款500526.7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童彬超律师以“尽职、勤勉、高效、有力”为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帮助张XX维护了合法权益,成功挽回了经济损失。这次胜诉不仅体现了童彬超律师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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