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案件里,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往往是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后,律师着重围绕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辩护。比如在故意伤害类案件中,若已进入审判阶段,律师多是依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条文,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进行辩论。在诈骗案件中,也会根据诈骗金额、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常规因素来进行辩护。
在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张卫平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张卫平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及时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后,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判断郭某某的伤情、起因、手段等情节显著轻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论证郭某某的行为不符合犯罪特征。
按照常规,如果律师在侦查阶段未及时介入,案件很可能会按照正常程序被移送审查起诉,郭某某可能会面临长时间的羁押和审判,即便最终可能被认定情节轻微,但也会留下犯罪记录。
然而,张卫平律师的做法取得了不同的结果。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认为,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郭某某被立即释放,避免了留下犯罪记录。张卫平律师执业8年来承办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网可查,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他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主修经济法,对公司法、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也有丰富经验,还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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