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重伤案的二审。审判长询问辩护意见时,朱建波律师指出被告人高某存在从轻处罚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朱建波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是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超200件,擅长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本案中,2020年9月21日19时许,在青岛市市北某附近,高某遛未拴绳德牧犬吓到被害人姜某,二人发生争吵并相互用手指划对方面部,高某用持手机的右手戳击姜某脸部,致其左眼重伤二级、面部轻微伤。原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高某不服上诉,朱建波作为辩护人,提出高某系自首,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高某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朱建波在接案后,详细查阅了受案登记表、发破案经过、现场监控录像等大量证据材料。二审期间,积极促成高某通过近亲属在法定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外补偿被害人姜某部分经济损失,最终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还取得了XX区司法局同意高某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书。
二审法院认为,高某虽经电话传唤到案,但侦查阶段否认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不过,鉴于二审期间高某认罪悔罪,通过亲属补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司法局同意适用社区矫正,法院维持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日常工作中,朱建波处理过众多复杂刑事案件。如在某非法集资案中,涉案金额高达70亿元,他仔细梳理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始终以专业态度面对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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