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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告国土部门,这案子在省高院咋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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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5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任
律所: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610934400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7792948519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超律师执业十余年,主要处理行政法领域事务,特别是涉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领域。具体包括行政处罚纠纷(涉及治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资源与规划等部门)、行政许可或行政强制争议、土地征收与流转、行政复议与行政诉公的全流程代理、企业行政合规及风险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与国家赔偿案件。 从业十余年间,其长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包括多家资源规划部门。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有: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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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超律师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曾参与某诉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违法纠纷案。原告某村五位村民主张被告三份土地利用现状图违法致承包地被非法征收,不服一、二审裁定申请再审。李超律师精准判断行政行为可诉性等,最终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村民告国土部门,这案子在省高院咋判了?

案子的原告是某村的五位村民,被告是某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原告觉得被告作出的三份土地利用现状图违法,因为这导致他们的承包地被非法征收了,对他们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所以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这个行政行为违法。而被告则认为案涉图纸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可把原告愁坏了。他们满心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承包地说没就没了,就想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但一审二审都驳回了他们的起诉,这对他们来说,就好像一扇扇希望的大门在面前关上,感觉特别绝望。

原告不服一审、二审驳回起诉的裁定,就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重点审查了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案涉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二是它是否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三是原告是否存在滥用诉权的情形。

我在这个案子里,仔细研究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发现案涉土地利用现状图其实属于内部技术参考文件,它并不会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实际影响,也就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原告围绕同一征地事项频繁、重复提起多起诉讼,明显缺乏诉的利益,这就构成了滥用诉权。

在办案过程中,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解读,还对类似案例进行了分析对比。前前后后查阅的资料有好几百页,为的就是能精准地找到案件的关键所在。我还多次和法院沟通,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把我的观点和依据都清晰地呈现给法官。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理由就是案涉土地利用现状图属于内部技术参考文件,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围绕同一征地事项频繁、重复提起多起诉讼,明显缺乏诉的利益,构成滥用诉权,一、二审裁定并无不当。

一开始原告觉得自己肯定能赢,认为承包地被非法征收,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极大侵害。但最终的结果是驳回了他们的再审申请。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判断行政行为的可诉性,界定好滥用诉权的边界,这样才能维护司法资源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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