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对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其余户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李朝永律师接受永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出庭应诉。在办案过程中,他发挥了多方面的专业优势。首先,他深入调查核实,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详细了解。然后,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掌握政府在应对滑坡灾害过程中的各项措施和依据。在庭审中,他积极配合承办法官明理释法,将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晰地呈现出来。
李朝永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个案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各类案件处理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在面对这种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时,他能够有条不紊地应对,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
最终,法院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与原告最初要求高额安置补偿的预期相比,这个结果无疑是政府方的胜利。这不仅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在法律框架下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平衡了政府公信力与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在处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时,通过精细化的事实调查、精准的法律定性以及法院的深度参与,是可以妥善解决问题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