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满心绝望地坐在昏暗的房间里,眼神空洞地望着窗外。十余年了,那笔被赵X拖欠的货款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2013年,赵X承建小区住宅楼项目,从张X这里赊购红砖,双方结算后确认总货款403,900元,可只付了20万元,剩下的203,900元就一直拖着不给。张X无数次上门催要,却都无功而返,生活因此陷入了困境。这样的欠款纠纷,让他看不到未来的希望。
在张X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温志晶律师出现了。温志晶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她深耕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及民刑交叉等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买卖合同纠纷这类案件。这样的案子,温志晶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办过600多件。她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全区律师工作课题调研文章二等奖、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做律师前,她曾在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实习,这让她对各类民商事案件有独特视角。
接手案件后,温志晶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深知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证据是关键。凭借600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要清晰还原赊购欠款事实,必须收集有力的证据。曾经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单纯的催款记录,而在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关系和欠款金额的原始凭证。于是,她指导张X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不仅能证明货款的金额,还能体现出张X多次催款的过程。
庭审中,温志晶律师有条不紊地向法庭提交了这些证据,依法主张逾期付款损失。那个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的评选标准是对法律实务的深入研究和精准运用,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她精准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向法庭阐述张X的诉求。她指出,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张X已履行供货义务,赵X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货款并按合理标准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在温志晶律师的努力下,案件迎来了决定性的转折。法庭结合双方陈述与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核查认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X货款203,900元,并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825%支付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温志晶律师:“不夸大、不承诺、不放弃,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我的执业理念。”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帮助张X解决了十余年的货款拖欠难题,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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