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原被告的同事关系,2021年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万元,原告基于同事情谊同意借款,并于2021年8月5日按被告指示将10万元转账给案外人同事。2021年11月25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还款,还明确若到期不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但协议签署后被告未按时还款,原告遂委托陕西西安冯路凯律师,冯路凯律师自2021年起在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
案件委托时,原告手中仅有转账记录,缺乏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陕西西安冯路凯律师曾在知名律所工作,凭借在此积累的丰富沟通经验,接受委托了解案情后,立即与被告先行沟通。他以和解为由,让被告先为原告出具和解协议,以此固定证据,为后续诉讼做好准备。这一行为有效解决了案件中最大的证据问题,确保原告转给第三人的款项实际是被告要求转账。
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陕西西安冯路凯律师曾担任未央区相家巷村法律顾问,这使他熟悉基层法律事务处理流程,能精准把握案件走向。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规,结合案件本身及现有资料,深入分析,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出借的款项并非自有资金,而是使用银行贷款转借,双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约定利息也无效。但根据原告提交的贷款结清凭证,对于已偿还的85133.64元以及未结清的20000元予以认定,该款项应由被告承担。对于原告实际产生的律师费6000元、保险费500元,符合双方约定且未超法律规定,被告也应承担。陕西西安冯路凯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冯路凯律师是西安市新的社会阶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执行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业以来每年办理案件百余起,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得到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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