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的一位朋友遭遇了天大的麻烦,他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公安机关已经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一旦批准,朋友就会被羁押,后续的日子肯定不好过。我和朋友都非常担忧,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们也曾咨询过其他人,但得到的回复都让我们更加没底,感觉朋友这次是在劫难逃了。
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经人介绍,我们找到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了解到曹方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3202311645281,服务地区是河南洛阳,联系地址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东路101号。他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实务经验扎实,尤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战经验,还主办过诈骗罪案,曾代理当事人在提请逮捕后成功获取保候审。这些信息让我们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于是我们决定委托曹方律师为朋友辩护。
曹方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那是一个工作日的下午,曹方律师在看守所里与朋友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全面了解了案件经过以及侦查机关掌握的核心情况,还仔细梳理了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会见结束后,曹方律师对案件有了清晰的认识。
之后,曹方律师围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重点分析本案是否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阶段,他做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撰写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在意见中明确指出本案现有证据尚未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标准,部分关键事实仍需进一步侦查核实。这份意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让检察机关对案件有了新的认识。其次,他向检察机关阐述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稳定的社会关系与取保候审条件,不存在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串供的风险。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及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对当事人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在这个过程中,曹方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记得有一次,在检察机关的办公室里,曹方律师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了很久,他清晰地传递辩护观点,据理力争。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他的意见,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
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曹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据此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朋友重获人身自由。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朋友暂时摆脱了羁押的困境,也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有利基础。我们由衷地感谢曹方律师,是他的专业和努力让朋友有了新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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