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竞争激烈的电商市场中,商标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本案发生在电商领域,原告是一家拥有知名好品牌的公司,旗下的商标具有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先后获得中国晾衣架行业标志性品牌广东省名牌产品等多项荣誉。然而,原告发现被告陈XX在某XX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开设好正品体验店,未经授权使用相关标识销售侵权产品,这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
邵如阳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1710361536,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苏-泰州(核心靖江),联系地址在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南路德禧隆商业街1号楼3楼。他是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邵律师立即展开工作。他首先系统地梳理了商标权利基础,全面整理原告第14078号、第118420号、第118420号注册商标的注册、转让、续展及驰名商标认定记录,形成了完整的权利证据链。同时,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他通过公证处对被告侵权店铺的页面展示、商品链接、下单购买、收货拆封等全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书详细记录了每一个环节,形成了闭环证据链。在侵权比对方面,邵律师将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进行逐项比对,明确指出被告在店铺名称、商品链接中使用好字样,在详情介绍中使用HOTT字样,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商品类别相同,构成商标侵权。
在诉讼过程中,邵律师还展现出了灵活的诉讼策略。审理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侵权链接已删除、店铺不再显示侵权信息,他适时建议原告撤回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关闭店铺的诉讼请求,聚焦于赔偿数额的争取,提高了诉讼效率。被告陈X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XX网络公司辩称其已尽到注意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5000元。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共计2300元,由被告承担432元,原告承担1868元,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及实际获赔金额,诉讼成本负担较为合理。客户对邵如阳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成功维护了品牌的合法权益。邵如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灵活的策略,为客户解决了商标侵权难题,彰显了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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