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16年说起。淮安XX公司和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书,要给养老中心做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合同里说得明白,承包方式是包公包料,价格52800元,工期从2016年7月11日到7月26日。当时,公司觉得这就是个普通的工程,按合同干就行,问题不大。
工程在2016年8月7日就通过了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的验收调试,还投入使用了。可到了该结账的时候,麻烦来了。截止到起诉时,养老中心只给了15000元,剩下的37800元一直拖着不给。公司自己去催款,对方各种理由推脱,后来连人都找不到了,公司这下慌了。老板反复想不通,这钱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了?
就在公司焦头烂额的时候,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章凯律师。章凯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章凯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如家养老中心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被告郑X,并且在2017年2月17日已经核准注销。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章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公司收集合同、工商登记等证据,证明公司和如家养老中心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以及养老中心未清偿债务的事实。公司按照律师的要求,翻出了当时签订的合同,调出了工商登记信息。
到了庭审的时候,被告郑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章凯律师在庭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指出,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未清偿的债务应由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最终,法院支持了章凯律师的主张,判决被告郑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还让被告承担了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当听到判决结果时,公司老板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留好合同原件。第二,遇到欠款及时催要,保留催款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遇到像企业注销这样的难题,只要有法律依据,权益就能得到保障。案子里,章凯律师抓住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债务清偿的关键,帮助淮安XX公司成功讨回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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