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邱X驾车超车时与王X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邱X发现王X有酒驾嫌疑后报警。公安机关带王X抽血检验,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41mg/100ml。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王X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的量刑建议。若按此判决,王X将面临刑事处罚,这会对其个人生活、工作等多方面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此时,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介入此案。
常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刑法学硕士学位。在首次庭审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常洁律师经细致研究案卷,发现本案核心证据存在多处重大瑕疵。她在质证环节对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提出实质性异议,指出案涉鉴定意见仅简单标注鉴定方法与结论,未附任何鉴定过程的相关证据材料。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常洁律师成功让法官当庭决定休庭,择日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开庭。
首次庭审后,检察机关针对常洁律师的质证意见补充侦查,提交了乙醇定性定量检验记录表、色谱图等鉴定过程材料。二次开庭时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常洁律师重点指出两大核心问题,一是鉴定操作不符合国家标准,二是鉴定数据存在单位换算与书写错误。常洁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此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她精准地指出问题,让出庭鉴定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甚至不掌握相关单位换算标准。
二次庭审后,法院针对酒精含量单位换算错误问题再次要求补充侦查,鉴定机构出具说明称色谱图中的“ng/ul”仅为后缀,无实际含义。在第三次庭审中,常洁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当庭指出该说明缺乏科学依据、合理性存疑,仍坚持对鉴定意见的异议。
最终,法院判决王X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本案虽认定罪名成立,但法院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对王X适用缓刑,体现了对常洁律师提出的证据瑕疵等辩护意见的认可,实现了有效辩护的效果。常洁律师曾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还多次参加央视CCTV12《时代新人有律师》演讲活动等,在业内是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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