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纠纷案件里,任某某与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这起案子很有代表性。任某某是申请人,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是被申请人。
任某某原本在该公司上班,工作时受了伤。之后,双方就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等问题产生了争议。任某某请求确认2025年12月25日解除劳动关系,还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约16.8万元。
任某某在工作受伤后,和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商量,都没谈拢。他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整个人压力很大,晚上都睡不好觉。
这时候,任某某找到了陈步青律师。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从大学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任某某的工资发放记录、医疗票据、工伤认定材料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经过仔细分析,最终确立了包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在内的四项仲裁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了异议,觉得部分请求缺乏依据或者超出了法定标准。陈律师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X》相关规定,一项一项地论证各项请求的合法性和计算依据。2026年3月3日,陈律师还根据证据补充情况,依法增加了关于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这体现了他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持续跟进和及时调整。
到了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阶段,陈律师一方面坚持维护任某某的合法权益底线,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仲裁与后续执行的时间成本,积极促成调解。他和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胡XX律师经过多轮沟通。每一次沟通,陈律师都据理力争,把各项赔偿的依据说得清清楚楚。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被申请人同意分期支付各项待遇共计85,000元,还就逾期支付设置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要是未足额支付,任某某可按90,000元申请执行。
案件结果是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12月解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85,000元,分两期支付;若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申请人可按90,000元(扣除已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放弃其余仲裁请求,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及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
任某某原本担心拿不到应有的赔偿,最坏的结果就是调解不成,还要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但实际结果是通过仲裁调解,快速拿到了切实可执行的赔偿方案。打官司就是要像陈律师这样,仔细梳理证据,合理争取权益,才能在纠纷中为当事人赢得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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