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和沈XX本是朋友,在2018年到2019年期间,沈XX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向张XX借款。张XX手头有部分现金,除了通过微信转账20万元外,其余款项都以现金方式交给了沈XX。然而,借款到期后,沈XX却迟迟不还钱,多次催讨无果,这让张XX十分苦恼,无奈之下,他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毕业。成为专职律师后,他认真负责,以当事人满意为目标,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擅长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证据。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借款中有35万元是现金交付,只有借条和收条,没有直接的转账凭证。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对大额现金交付会进行严格审查。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俞国锋律师做了大量工作。他不仅提交了被告亲笔签名的《借条》和《收条》,还整理了微信转账电子凭证(20万元部分),并重点调取了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在聊天记录中,原告明确催讨“还有五十一万你到底打算怎么办”,被告回复“我也不是逃避,是真没有,真要逃避去年那钱就不会还了”,这间接认可了欠款事实和金额。
此外,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抓住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充分阐述了原告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收条、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可以确认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被告拖欠原告借款51万元逾期未还,应当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1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原告张XX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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