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陷入了一起涉案金额超5亿元的传销大案。这起典型的网络新型传销案,短短三个多月就吸引了注册会员超3万,实际参与人员2万多,层级最高达近百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朋友作为涉案人员,一审被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面临着四年的实刑和高额的违法所得认定。
在四处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从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还荣获过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先进个人”以及襄阳市第五届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等荣誉,这些都让我们眼前一亮,决定委托他为朋友辩护。
委托李星星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在接受委托后的一周内,他就来到律所,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他发现一审存在违法所得严重虚高的问题,未扣除共同操作账号收益分成、转给主犯用于平台运营的30万+,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重要基础,让我们看到了一丝希望。接着,李星星律师又指出上诉人的角色定位严重偏差,上诉人并非发起、策划、控制者,仅为团队负责人,起辅助、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从犯。为了证明这一点,在开庭前的半个月,他收集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大量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李星星律师当庭提交这些证据,并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购买软件、制定规则、分配收益,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同时,他还指出鉴定意见存在一人多账号、重复统计层级等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上诉人为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二审新增退赔等情节,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这个结果对我的朋友来说,意味着他的自由和财产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维护,未来的人生又有了新的希望。李星星律师用他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也让我们对法律的公正有了更深的认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