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世伟律师介入前情案件事实已经指向这一点:一个高达339mg/100ml的血液酒精含量数字,让这起危险驾驶案充满挑战。2020年11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邹X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小区内出口处被民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远超80mg/100ml的醉酒标准,且超过200mg/100ml的从重处罚标准。
接案后,庞世伟迅速投入工作。接案第1天,庞世伟仔细查阅案件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多次与邹X沟通,了解案发经过,确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接案第2天,庞世伟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强调邹X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他还向公诉机关提出,虽然邹X血液酒精含量高,但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应在法定从重框架内给予较轻的量刑。
庭审阶段,庞世伟充分阐述辩护意见。他指出,邹X到案后即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邹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庞世伟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拘役四个月、罚金八千元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判决邹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先行羁押7日折抵刑期),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结案后,庞世伟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即使面对不利证据,也要从法律规定中为当事人找到从轻的理由。”
这次经历让庞世伟在后续办理刑事案件时,更加注重挖掘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在之后的诈骗案中,他也会仔细审查当事人是否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并在辩护中充分体现,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