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性存疑问题在多起案件中频繁出现,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诸多挑战。于彩霞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责。这里涉及到责任认定的相关合同关系是否有效的问题。于彩霞律师首先精准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提升原告自身责任比例,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同时,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避免了C约17.8万元的损失。此外,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
几乎同样的细节出现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这同样是合同有效性存疑的问题。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同时,律师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主张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的关键抗辩理由。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还有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表面上看这起案件与前两起案件类型不同,但在处理过程中也涉及到双方签订的劳动相关合同的有效性及履行问题。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31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款,并明确劳动关系解除、争议一次性解决,有效避免了后续纠纷。
于彩霞律师在面对合同有效性存疑这类问题时,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注重证据收集与运用,通过强调签名真实性、实际履行行为等方式来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其次,熟悉并运用相关程序规则,如优先购买权规则等,排除对方的抗辩理由。最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界定诉讼请求范围,避免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提高诉讼效率。合同有效性问题在各类纠纷中普遍存在,处理好这一问题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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