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对于王X来说是不幸的一天。这一天,他骑电动车时与苏X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身体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交警认定王X负主要责任,这让他在后续的索赔之路上困难重重。然而,王X并没有放弃,他找到了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毕罗春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毕罗春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他工作严谨细致,注重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与司法判例的实证支撑,对待每一件案件都保持高度的责任心。
王X受伤后住院14天,被诊断为脑挫伤、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王X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7万余元。
在这个案件中,毕罗春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通过举证工资流水、饭贴证明等,成功认定王X月平均收入7493.7元,将月误工费从保险公司认可的5000元提升至7493.7元,误工费获赔37468.5元。同时,毕罗春律师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并扣减养老保险后获支持,扣除王X母亲每月235元养老保险后,获赔5617.75元。此外,虽王X负主责,但毕罗春律师争取到次要责任方承担40%(高于法定最低30%)的赔偿比例,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也获支持。
最终,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93893.84元(其中4240元支付给被告苏X,原告实际获赔约189653.8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4元,原告负担84.4元,被告苏X负担699.6元。毕罗春律师在原告负主责的不利局面下,通过详实的举证和专业的法律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伤者王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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