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矿工毕某的案子。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在矿区作业时发现了367枚雷管,毕某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的行为被刑事拘留。可这事得追溯到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当时毕某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2006年4月,铁矿法定代表人高某未经审批,让毕某等人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储存炸药和雷管,毕某照做了,而且没按规定清退。2008年铁矿停产,那些爆炸物品也没登记造册和销毁。
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王铖律师接手后,仔细研究发现,毕某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毕某2008年5月22日离开铁矿后,再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到2023年5月22日,都过去15年了。根据《刑事诉讼法》,这种情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且,毕某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他因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犯罪。最终,毕某无犯罪事实,被作出不起诉决定。
再看孙某、毛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认定,他们分工合作给智障残疾人张某办理贷款,贷款成功后用威胁、恐吓方式强拿硬要3.5万元。但王铖律师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经过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是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孙某等四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是女子某某某涉嫌诈骗罪的案子。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那某冒充“谭某”和被害人宋某网恋,单独或伙同某某某骗取钱财。某某某诈骗数额为25115.99元。不过,某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态度好,还有自首情节,还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达成谅解。王铖律师抓住这些要点,依据法律规定,最终让某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
结尾
王铖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这三起案件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无论是追诉时效的精准判断,还是对司法解释的深入剖析,亦或是对证据的严格审查,都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面对复杂的案情,他总能像解谜人一样,找到关键的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为更多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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