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注销后,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了
清算,并按照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用人单位所欠的税款、用人单位的
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顺序进行了清偿的,则不能偿还的工资部分,就不再偿还。
如果未依法进行清算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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