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商业秘密精选解答 > 侵犯商业秘密方式

侵犯商业秘密方式

时间:2025.02.12 标签: 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 阅读:1484人
律师解析: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
3、违反规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概念 阅读:1253次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权利人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的特点,它与发明、实......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阅读:899次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要表现如下: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更多>>
  •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赔多少 阅读:1220次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 (1)优先按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实际损失计算; (2)起草按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额计算; (3)赔付费用中应当包括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 阅读:1002次
    侵犯商业秘密的现象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要表现如下: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 更多>>
罗慧佳律师

北京京师(保定)律师事务所

罗慧佳律师,北京市京师(保定)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历,任保定学院经管学院相关课程外聘教师。 本人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法律非诉及诉讼相关服务,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知识产权维权:担任知识产权律师,专攻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及知识产权行政确权案件,帮助当事人提供维权服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非诉及诉讼经验。 2、知识产权规划:积极参与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及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知识产权管理建议,为河北省乃至全国多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规划、管理建议,得到广泛认可。 3、知识产权宣讲培训:以知识产权工作者身份参与省级知识产权法学会、保定市莲池区知识产权协会会议并发言;参加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宣讲会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