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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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律关系当提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这两个词汇时,尽管它们表面上看起来略显繁琐,实则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实际上就是那些向他人提供贷款和借款的人以及那些因未能按时归还贷款而欠下他人债务的人。首先,在探讨债权人方面,它代表着您将金钱出借予他人的行为,例如,假设您有一位友人向您寻求5千元款项的援助,那么此刻依据该情况来看,您就已经成为了他的债权人。

债务人与债权人核心区别在于权利义务定义: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特定行为,享有诉讼、索赔、代位权和撤销权;债务人则需按约履行,如遇不可抗力可免责。债权人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权益,债务人面临履行义务的职责。

物权与债权有本质差异:物权为所有人对特定物品的直接控制权,排他且永久;债权则是请求权,基于债权关系,可约束义务方,非排他,有期限限制。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债权是请求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可能导致债权失效。两者权利性质、排他性及存续时间截然不同。

两者的权利义务不同。借款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债务人,具体有还钱的义务和取得借款的权利。债权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故意毁坏财物罪会构成犯罪,民事侵权不一定会构成犯罪。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