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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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职工所遵循的流程是怎样的在适用《破产法》中规定的重整事项时,企业需要遵循以下具体的程序步骤:首先,企业必须显露出明显的经济危机或资产运营困境等触发重整的情况;其次,权益人与债务人必须直接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用以启动这个重要的法律程序。

破产重组后,原企业实体通常会继续存在。这一过程主要针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进行,包括引入新的投资、调整债务、优化资产等,目的是实现企业的重生。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得以保留,但经营和财务状况会发生巨大变化。股东权益可能会进行调整,债务也可能会被豁免或重新安排。

在公司破产重组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更换。如果重组不涉及法人实体的变更,原法定代表人可能会继续担任该职位。但是,如果重组导致公司的本质或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调整,以适应公司的新结构和需求。

企业破产后,能否重组以及补偿发放,主要看财务规划和重组流程。只有方案通过、资金到位,员工补偿才会及时发放。破产管理机构会清查评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制定重组计划,包括补偿。如果资产能顺利变现且资金充足,补偿金就能快速发放;不然可能得等很久。

企业重组完成后,需关注债务处理。有效方式包括债务转移、抵消、豁免、混合、削债、转为资本、非现金资产清偿及融资减债。按《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能自控管理时,由其主持制定重整计划;若由管理人管理,则由管理人制定草案。合理选用方式,有助于企业顺利过渡,实现财务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