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需要,
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纳
印花税。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
合同类型,在
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
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二)
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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