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
1、
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
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
机动车方承担。
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
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
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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