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
王硕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2019年进入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 擅长办理民商事案件综合业务,曾担任新疆百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达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各领域类型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代理过大量企业合同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案件经验。 团队意识较强、办事认真,擅长将案件的风险从诉中把控到诉前,以及企业民事和刑事风险的防范与规避,公司涉诉案件的应对,和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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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等级:轻度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中度情节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可能还需巨额罚金或追缴个人财产。

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等级:轻度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中度情节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可能还需巨额罚金或追缴个人财产。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犯罪要素包括:(1)侵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2)客观上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动物及其制品;(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的成年人;(4)主观上需为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

我国法律对非法出售频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具有灵活性,以个案具体情况为依据。犯罪者通常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罪行严重,可能导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刑期,反映了对生态犯罪的严厉打击。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犯罪要素包括:(1)侵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2)客观上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动物及其制品;(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的成年人;(4)主观上需为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